注意!住建部发文,新开工项目中不得使用这三种灯具

注意!住建部明确,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这类非节能光源,不得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可转用LED灯、节能灯等替代。


2021年12月14日,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明确:


●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022年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目录》显示,共9项“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13项“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而“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中,包括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

住建部原文如下: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