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地法院支持!立达信,胜诉!
(专利号:ZL201830328421.6) 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沪73民初2205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上海市徐汇区爱嘉灯饰经营部)销售的仿冒产品“白色功夫台灯”未经许可擅自许诺销售、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被诉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名称为“桌灯”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 ZL201830328421.6)的侵害,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00元。 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民初1731号) 被告中山市爱福家照明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落入ZL201830328421.6“桌灯”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并赔偿原告(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80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沈阳市铁西区欧洲荟智能家居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ZL201830328421.6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0元。 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73民初93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中山市慧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故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为“桌灯”,专利号为 ZL201830328421.6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中山市盛宏灯饰有限公司)实施了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故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为“桌灯”,专利号为 ZL201830328421.6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00元。 被告中山市佳文骏灯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涉案名称为桌灯、专利号为ZL201830328421.6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0000元。 此外,立达信忠于原创,保护原创,对任何侵权行为,都将采取适当且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立达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立达信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领先的绿色照明与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立达信拥有雄厚的研发创新能力、全球服务能力和领先的制造能力,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5365),以“创新物联科技,点亮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级物联科技企业。▲立达信·一灯一世界“功夫”桌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