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知名照企涉“单位行贿案”,出现大反转!

豪尔赛及其前董事长、总经理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近日出现大反转!

5月29日,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豪尔赛  证券代码:002963)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其涉嫌单位行贿案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豪尔赛于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简称“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单位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人戴宝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二、发回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回顾豪尔赛涉嫌单位行贿案的进展:

2024年12月12日,武汉市新洲区监察委员会对时任豪尔赛董事长、总经理戴宝林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并自当日起对其实施留置;2025年4月22日,武汉市新洲区监察委员会解除对戴宝林的留置;2025年6月19日,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对戴宝林执行逮捕。

2025年8月7日,豪尔赛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豪尔赛及其前董事长暨总经理戴宝林提起公诉;11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一审判决。

▲豪尔赛前董事长、总经理戴宝林

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单位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700万元(罚金款已缴纳)二、被告人戴宝林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款已缴纳)三、对武汉市新洲区监察委员会扣押被告单位所退违法所得约2151.6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5年11月14日,豪尔赛再发公告表示,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有错误,量刑畸轻。

对于此次收到裁定书,豪尔赛表示,由于案件发回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豪尔赛,创立于2000年,聚焦发展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三大业务板块和HAO数字孪生融合网络平台,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豪尔赛“三智一网”智慧服务生态系统。20多年来,豪尔赛发挥专业优势,用光创造价值,为照明和文旅行业发展及智慧城域建设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贡献。

业绩方面,2025年度,豪尔赛实现营业收入约3.46亿元,同比下滑2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7亿元,同比增长28.94%。2026年第一季度,豪尔赛实现营业收入约5883.06万元,同比增长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69.51万元,同比增长79.04%。

对于2025年度业绩表现,豪尔赛分析表示,主要为受行业需求收缩与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订单量减少,部分资产基于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同时因诉讼事项判决产生的一次性退还违法所得及罚金支出,对当期利润构成负面影响。

截至6月2日收盘,豪尔赛股价报收16.59元/股,降幅2.18%,总市值为24.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