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火之后!林纪良:决定情绪照明能否走远的,不是营销热度,而是…

“驱散黑暗”走向“安抚情绪”,“情绪照明”的日渐兴起,映射的是照明行业对人本需求深度洞察后的转型进阶。从雷士照明、欧普照明、沐光AI智能健康照明等行业知名品牌发布白皮书,到Govee在海外市场的现实验证,情绪照明发展的底层逻辑已渐清晰。

那么,照明行业下一发展阶段,是否会转向情绪照明?情绪照明是否是健康照明的进阶延伸?情绪照明未来又将有怎样的发展趋势……本期,倾听亚洲健康光联盟GLGA)主席、光配方研究院创始人林纪良对此如何看!

▲亚洲健康光联盟(GLGA)主席

光配方研究院创始人 林纪良



我认同情绪价值会成为照明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乐见榜威科技以及雷士照明、欧普照明、沐光AI智能健康照明等企业,把关注点进一步从看得见、看得清延伸到人的感受与身心状态。

这说明行业正在重新认识光的价值:光不仅服务于视觉任务,也会通过视觉感知、非视觉光生物效应,以及空间与文化心理联想,参与人的警觉、舒适、放松和情绪体验。

但我不赞成把行业演进简单概括为功能照明健康照明情绪照明的线性替代。功能是基础,健康是更完整的价值框架,情绪则是健康照明与人因照明中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维度。三者会长期叠加,而不是后一阶段取代前一阶段。

尤其当前健康照明本身仍在从产品参数和营销概念,走向真实空间、眼位暴露与人体结果的验证阶段。此时如果过早把情绪照明包装成一个成熟新品类,很容易出现“概念先行、证据滞后”的问题。

我更愿意把行业下一阶段定义为“循证的人因照明”:先明确希望影响的是唤醒度、警觉性、压力还是情绪调节,再说明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活动情境下,通过怎样的光谱、强度、空间分布与动态变化产生作用,并验证效果能否重复、持续且具有实际意义。

情绪照明可以成为未来的重要方向,但必须从给场景起一个好听的名字,走向可测量、可解释、可验证。在我看来,情绪照明不是与健康照明并列、彼此割裂的新赛道,而是健康照明和人因照明向心理与神经科学响应进一步深化的方向。

健康照明的范围更广,包括视觉舒适与安全、昼夜节律与睡眠、警觉与工作表现,以及心理福祉等;情绪照明则更聚焦于光在特定人群、时间、空间和活动条件下,是否能够支持积极体验、舒适、放松、压力调节或适宜的唤醒水平。

二者的核心联系,是它们都不能只看灯具输出参数,而应建立“光源与灯具—真实空间—眼位光暴露—人体生理心理响应”的证据链。二者的核心区别,则在研究终点:健康照明关注较广泛的健康结果;情绪照明则更精确地区分不同的情感概念。

因此,我更倾向于把情绪照明视为健康照明的深化与专业分支,而非取代健康照明或独立开拓的概念品类。它可以发展出独立的研究方法、产品逻辑和应用市场,但前提是定义明确目标、控制混杂因素,并通过神经、生理、心理与行为等多模态证据验证作用。

情绪照明要真正作用于人,首先必须承认:情绪不是一个“灯光按钮”,而是情感科学与情感神经科学中最复杂的研究对象之一。

人的情绪由大脑、身体与情境共同参与形成。除光的生物作用外,它还受到生活经历与记忆、个体人格与文化背景、当下的期待与认知评价、睡眠与昼夜节律、压力与疲劳、心理和生理健康、疼痛、饥饿及代谢状态、药物与咖啡因、社会互动,以及声音、温度、气味和空间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光可以是重要变量,但很少是唯一变量。

光可能影响昼夜节律、警觉性、自主神经活动,并调制与情绪加工有关的脑网络。但“能够影响”不等于“能够稳定地产生某一种特定情绪”。如果研究只发现,人在某种光下感觉更亮、更刺激、更有氛围,或短期更加清醒,它测到的可能主要是唤醒度、警觉性、视觉显著性、偏好等变化。

高唤醒既可能是兴奋,也可能是紧张、烦躁或焦虑;偏好某种光,也不等于它产生了可重复的情绪效应。照明行业必须将唤醒度、心境、偏好、警觉等与具体情绪严格区分。

AI可以帮助系统整合传感数据、识别情境、学习个体差异,并进行动态控制与个性化推荐,但AI不能替代机制假设、对照实验和因果证据。若训练标签本身只是“快乐模式”“疗愈模式”等未经验证的场景命名,算法只会更高效地放大原有偏见,而不会让光真正“更懂人”。

因此,当前行业最需要突破的并非某一颗芯片、某一种灯具设计或单纯的用户认知,而是缺少具有科学循证基础、能够跨人群和场景验证的“光—情绪模型”,以及将模型落地为产品的工程闭环。

研究应先明确对象、目标情绪或心理状态、时间、活动、空间和基线条件,再准确记录人在真实眼位获得的光谱功率分布SPD)、照度与持续时间。mel-EDI、mel-DER等指标可以描述重要的非视觉光输入,却不是“情绪指数”,更不能直接证明快乐、放松或疗愈。

下一步,行业应建立“眼位光剂量—分布式脑网络—自主神经与内分泌响应—主观体验—行为结果”的多模态模型。现代情感神经科学所讨论的是分布式脑网络,而不是把所有情绪简单归因于一个“边缘系统”。

真正的情绪照明必须回答:同一种光,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空间、活动与身心状态下,通过什么路径?产生多大的作用?持续多久、能否重复?是否不仅具有统计显著性,也具有实际意义……若回答不了这些问题,所谓的“情绪照明”很可能只是把若干色彩和场景模式重新包装,用概念完成自证,最终沦为行业“自嗨”。

据我观察,情绪照明目前处于概念升温、科研验证、产品试水、局部场景试点的早期阶段,还没有进入可以规模复制的成熟期。现在最容易看到的是品牌概念、色彩氛围和预设场景;真正稀缺的是清晰的作用目标、标准化的研究方法,以及能够跨人群、跨时段、跨场景重复的循证结果。

若连人在真实眼位获得的光谱与剂量都没有准确记录,仅凭一次主观问卷或短时体验,很难证明某种具体情绪确实由光所引起。因此,我不认为未来三年内,情绪照明会在行业全面普及也不建议用增加了多少个愉悦、放松、疗愈场景键来判断普及程度。

更现实的路径,是先在医疗健康支持、养老、教育、办公、酒店及高端住宅等目标明确、环境相对可控、价值可以评价的场景形成示范,再逐步扩展。情绪照明也未必会成为取代健康照明的新产品类别,更可能成为灯具、传感、控制和空间运营中的新能力。

决定情绪照明能否走远的,不是营销热度,而是几个基础条件:建立可证伪的“光情绪”假设及多模态人体响应证据;形成统一术语、测量方法与评价边界;在真实场景建立基线、对照、长期追踪和独立重复;打通光源、眼位量测、传感、软件与控制;最终证明用户价值与商业价值,并妥善处理个体差异、隐私及医学宣称边界。

只有证据、标准、工具、控制和价值闭环逐步形成,情绪照明才可能从概念热走向真正可交付的产业能力。我认为,未来三年,如果情绪照明要产生实质价值,照明产品需出现四个转变:

第一、“参数”走向“光配方”。产品不能只提供照度、色温或颜色组合,而要说明针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活动下,以怎样的光谱、强度、空间分布,持续多久时间、怎样的变化方式,以及支持何种明确目标。所谓“光配方”,不是场景名称,而是包含适用条件、剂量边界与验证方法的系统方案。

第二,“静态预设”走向“有约束的动态控制”。未来的系统可以结合时间、活动、真实光环境及使用者状态进行调整,但AI只能帮助识别、预测和优化控制,不能代替科学证据。尤其涉及情绪识别时,还必须解决准确性、可解释性、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等问题。

第三、“单一灯具”走向“完整系统”。情绪响应不是由一颗灯珠或一盏灯独立创造的,而取决于光源、驱动、灯具、空间、表面材料、传感器、控制逻辑,以及人在真实位置获得的光。因此,行业竞争要从单品参数逐步延伸至“光—人—空间—时间—活动”的系统整合能力。

第四、从“营销宣称”走向“循证验证”。真正的产品能力应通过研究基线、对照条件、标准化量表、行为任务、生理指标及必要的长期追踪来检验,并报告效应量、适用人群、作用持续时间与不确定性。一次体验中的喜欢或兴奋,不等于形成了稳定的情绪调节效果——高唤醒也可能同时表现为紧张或烦躁。

目前,光配方研究院并不急于给产品贴上“情绪照明”的标签,而是优先建设其底层证据。我们的研究方向,是先明确唤醒度、压力、放松、警觉或情绪调节等具体目标,再以fMRI等方法观察相关分布式脑网络,并结合标准化心理量表、行为任务及自主神经等生理指标,逐步建立多模态光—情绪模型。

与此同时,我们通过In.Licht在真实眼位测量SPD、照度、频闪以及mel-EDI/mel-DER等指标,把研究中的光学输入准确记录下来。必须强调的是:这些指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情绪,却是确保实验可以解释、重复,并转化为产品与控制逻辑的基础。

下一阶段,我们希望开放与光源、灯具、传感、控制、量测设备、生命科学研究机构及真实场景业主的共建,从小规模的研究和示范项目开始,逐步沉淀方法、数据、工具和标准。

未来三年,情绪照明真正有价值的竞争,不是谁先为场景起一个动听的名字,而是谁能够率先建立可重复、可解释的光与情绪关系,并将其转化为安全、可验证、可交付的系统!